关于制定2019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
供稿者:  金陵科技学院党委办公室    (2019-03-11)        阅读: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金陵科技学院院(部)、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金委字〔2013〕11号、金院字〔2013〕15号)及党委常委会精神,现就制定2019年工作目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紧扣学校“升大学、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这两大发展目标,落实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对标、对表、提升贡献度”为着力点,按照2019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19年度工作目标。

二、各职能部门要对各院(部)提出指导性指标。各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升大学、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目标任务,对标“升硕”要求、对表“升大学”作为、全力提升南京贡献度,制定指导性目标,要简洁明了,便于操作,属于重点突破的目标要尽可能量化,要与院(部)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并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同意(各职能部门提供的指导性目标见附件5)。

三、各单位、部门的一级指标中的“重点(特色)工作”指标要重点围绕学校“升大学、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对标、对表、提升贡献度”重点突破的目标任务和本单位实际制订(两项及以上)。

四、各院(部)制定目标时,因功能设置原因缺项的,请在该项目对应目标栏填写“无”,每项一级指标的目标条数可根据本院(部)实际情况确定;相应项目涉及的具体数据指标请按相关职能部门给出的指导性目标制定,目标的具体文字表述根据各院(部)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语言组织,不要照搬指导性目标的文字表述。整体年度目标除了包含相关职能部门给出的指导性目标以外,各院(部)还可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体现本院(部)工作情况的其他目标项。

五、机关各部门的目标中,项目(一)在体现“党建工作、队伍建设、内部管理”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等目标和措施的基础上,要突出体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服务教学一线”的目标和措施;项目(二)为“党风廉政建设”;项目(三)为各部门业务工作,要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紧扣“升大学、升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对标、对表、提升贡献度”重点目标任务,能量化的要尽可能有明确的数据;项目(四)“重点(特色)工作”要围绕上述“第四点”制定;项目(五)主要包括综合治理和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公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档案工作、财务和资产管理等。

六、请各院(部)、部门、单位根据学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按样表所列项目依次填写,并按格式要求排版(见附件4);文字简洁,目标明确,措施切实可行,切勿将目标和措施混同。

七、请各院(部)、部门、单位于3月15日(周五)16:00前将纸质稿交校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316室,联系人:杨嘉,电话:6805),同时将电子稿发至db@jit.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19目标”。纸质稿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附件:1、2019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日程安排

    2、院(部)2019年度工作目标样表

      3、部门2019年度工作目标样表

      4、2019年工作目标文本排版格式

      5、职能部门2019年指导性目标

 

 

                                                        校工作目标责任制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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